药品名称:左旋沙丁胺醇
药品别名: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左旋沙丁胺醇盐酸盐、左旋沙丁胺醇酒石酸盐、R-Albuterol、Levasalbutamol、Levalbuterol HCl、Levalbuterol Hydrochloride、Xopenex
左旋沙丁胺醇
功效主治:
不良反应:1.全身反应:过敏、流感样症状、意外伤害、疼痛、背痛、寒战。2.心血管系统:心率加快、血压升高或降低、心电图异常、晕厥。3.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腹泻、口干、咽喉干、恶心、胃肠炎。4.呼吸系统:咳嗽加重、病毒感染、鼻炎、鼻窦炎、鼻甲水肿。5.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张力提高、神经过敏、震颤、焦虑、失眠、感觉异常。6.其他:淋巴结病、肌痛、腿部痛性痉挛、眼部瘙痒,本品可引起速发型超敏反应。
禁忌症:禁用于对本品或沙丁胺醇过敏患者。
注意事项:1.本品可对心血管系统产生影响,引起心率、血压及其他症状的改变。心脏疾病,特别是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高血压患者慎用。由于本品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正在使用或2周以内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妊娠毒性分级为C,孕妇慎用。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考虑停止哺乳或停药。2.用药过量可致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症状和不良反应症状加重,包括癫痫发作、心绞痛、血压升高或降低、心律不齐、心率加快、心悸、神经过敏、头痛、震颤、口干、恶心、头晕、疲乏、抑郁、失眠、低血钾。发生药物过量时应使用本品拮抗剂(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和系统治疗。本品不易被透析清除。3.本品可引起矛盾性支气管痉挛(paradoxical bronchospasm),开始用药时易发生,应立即停药。4.本品可致哮喘加重,持续几天或更长,应根据病情重新确定给药方案,增加剂量或加用皮质激素。5.对于本品不能控制的哮喘症状,应与抗炎药物同时使用。6.6岁以下儿童用药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7.老年人用药应从0.63mg开始,然后根据临床症状调整剂量。8.在本品的避光包装中存放,可在开启后2周内使用完;使用非原包装避光保存,应在开启后1周内用完。9.20~25℃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