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比卡鲁胺
药品别名:
比卡鲁胺
功效主治:
剂 型:比卡鲁胺片50mg。贮法:低于30℃保存。
不良反应:1.通常患者对本药的耐受性良好,少有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情况。2.由于本药的药理作用特点,可引起面色潮红、瘙痒、乳房触痛和男性乳房女性化等,这些反应可随睾丸切除而减轻。也可引起腹泻、恶心、呕吐、乏力和皮肤干燥。3.临床试验中观察到可致肝功能改变(如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但少见严重变化,极少见肝功能衰竭。一般在治疗的最初6个月内出现,通常较短暂,继续治疗或随即终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4.本药与LHRH类似物合用的临床研究中还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临床试验者认为可能与药物相关且发生率大于1%):(1)心血管系统:心力衰竭。(2)胃肠道:畏食、口干、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及胃肠胀气。(3)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嗜睡。(4)呼吸系统:呼吸困难。(5)泌尿生殖系统:阳痿、性欲减低、夜尿增多。(6)血液:贫血。(7)代谢/内分泌系统:糖尿病、高血糖、周围性水肿、体重增加或减轻。(8)皮肤:脱发、皮疹、出汗、多毛。(9)其他:胸痛、骨盆痛、寒战。
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妇女。(3)儿童。
注意事项:1.慎用 (1)中、重度肝功能损害者(因本药在肝脏广泛代谢,严重肝功能损害者药物清除减慢,可能发生药物蓄积)。(2)有氟他胺或尼鲁米特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的患者。2.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孕妇禁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X级。3.药物对哺乳的影响 本药是否经乳汁排泄尚不清楚,但本药禁用于女性,更不能用于哺乳妇女。4.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1)用药后如出现严重肝功能损害,应停止治疗。(2)本药对患者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无影响。(3)尚无人类用药过量的经验。本药无特效解救药,用药过量时应对症和支持治疗(包括密切监测生命体征)。透析可能无效(因本药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且在尿液中以非原形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