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搏器综合征 如何诊断建立心脏起搏器综合征诊断的主要前提是,患者在安置了VVI人工心脏起搏器以后出现症状;起搏器功能正常;心脏起搏时出现血流动力学异常,如血压、心搏量下降,静脉压、肺嵌钝压增高;自身心律出现时症状减轻或消失。
起搏器综合征 需要做哪些常规检查目前尚无相关资料。
起搏器综合征 需要做哪些辅助检查电生理指标及血流动力学指标的检查: 1.心电生理指标 心室起搏后出现室房逆行传导并出现症状,而停止起搏或改房室顺序起搏后症状消失。 2.血流动力学指标 心室起搏时,动脉压下降2.67kPa(20~30mmHg)以上,肺毛细血管楔嵌压及右房压明显上升超过2.67kPa(20mmHg),同时出现症状。
起搏器综合征 容易与哪些疾病混淆需排除神经系统疾病及患者在短期内对起搏治疗不适应而感到的不适和不能耐受。对起搏功能正常而反复发生晕厥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应进一步做心内电生理检查和血流动力学检查。如心室起搏伴有室房逆向传导和症状,而改为心房起搏或房室顺序起搏后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者;或心室起搏时动脉血压下降>20~30mmHg(2.67~4.0kPa)和右心房压升高>20mmHg(2.67kPa),同时有症状者,均应诊断为起搏器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