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名称:精神分裂症
疾病别名:精神分裂症
英文名称:schizophrenia
精神分裂症 是什么?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种常见的病因尚未完全阐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临床表现为特殊的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以及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一般无意识及智能障碍。其病程多迁延,约占我国住院精神病人的50%左右,慢性精神病院病人的60%左右。 精神分裂症的概念至今已有百年。100年来,尽管大家都认为精神分裂症只是一个综合征,但在习惯上仍把它当作疾病对待,在其病因、症状、治疗等方面做了很多研究,大致分为4个阶段。 第1阶段: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欧洲精神病学家曾将本病的不同症状分别看成为独立的疾病。如法国Morel(1857)建议,将在青年发生的无外界原因而精神衰退的病例,称之为早发性痴呆(demence precoce)。德国Kahlbaum(1874)将一种具有特殊精神障碍并伴有全身肌肉紧张的精神障碍,称之为紧张症。Hecker(1871)则将发生于青春期,具有荒谬、愚蠢行为的病例,称之为青春痴呆。1896年,德国克雷丕林在长期临床观察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上述种种不同的描述,并非独立的疾病,而是同一疾病的不同类型。这一疾病多发生在青年,最后发展成衰退,故合并上述类型,统一命名为早发性痴呆(dementia praecox)。此阶段中,症状和器质性病因方面曾有过很多研究,病因研究主要在病理解剖和病理组织学方面,但没有得到肯定的结果,精神分裂症因而被认为属于非器质性精神病范畴。 第2阶段:包括20世纪初至该世纪50年代初。瑞士精神病学家布鲁勒(E.Bleuler,1911)对本病进行了细致的临床观察,指出本病的临床特点是精神分裂:联想障碍(association)、情感淡漠(apathy)、意志缺乏(abulia)和继之而来的内向性(autism),提出了“精神分裂”的概念,并建议命名为精神分裂症。这一阶段在临床遗传学调查方面研究较多。在心理病因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特别在美国,“心因论”很受重视。临床方面,挪威的Langfeldt提出了将该病按预后好坏,分为分裂样精神病和真性分裂症两大类型,被广泛接受;德国的Schneider提出一级症状,也被广泛接受,一直影响到今天。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电休克和胰岛素治疗,成为以后二三十年内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治疗手段。 第3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氯丙嗪的合成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病因研究方面,由于精神药物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疗效,因而认为精神分裂症是某种代谢障碍(当时认为主要是氨基酸代谢障碍)引起的看法又重新抬头,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上做了很多研究,虽然没有取得肯定的结果,但在当时动力精神病学占压倒优势的美国,形成一支强大的生物精神病学队伍。在临床方面,由于精神药物的广泛应用,精神病院的面貌大为改观,同时由于大量患者可以在门诊服药治疗,所以住院的需求明显减少。在诊断方面,由于电脑的普及,量表及数据的统计处理被广泛应用,不可捉摸的心理现象走向量化(准确地说是“半定量化”),大大有利于症状研究和资料交流。治疗方面,继氯丙嗪之后合成了一系列治疗精神障碍的药物,出现了精神药理学这样一个新的分支学科,研究这些药物的作用机制。由于血锂检测技术的普及,碳酸锂重新得到应用和推广,胰岛素治疗则被淘汰。 第4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目前。这20多年来由于分子生物学和影像学技术的进步,为精神分裂症的研究带来许多新方向、新成果,在临床诊断和治疗方面也有许多新内容。